《申请审批表》中的照片须电子版粘贴后,再将表打印出来。
1、国家助学贷款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注意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填写正确。高校初审意见栏,经办人、负责人由就业办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
(2)学生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助学贷款证明。需加盖学院资助中心公章。
(5)贷款合同原件(要有银行盖章和本人签字的页面,空白页无效)。如无贷款合同可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或“江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结果页面截图A4纸打印并加盖学院资助中心和院校公章。
2、低保户家庭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注意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填写正确。高校初审意见栏,经办人、负责人都由就业办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
(2)学生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低保证复印件。如低保证复印件不能说明其家庭关系,则提供户口簿复印件证明其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低保证年检日期为2017年9月1日以后,如无年检记录,可补充银行发放流水清单并加盖银行公章。无低保证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以及证明其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注意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填写正确。高校初审意见栏,经办人、负责人都由就业办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
(2)学生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县级扶贫部门加盖公章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证明,以及与持证人具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
4、残疾毕业生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注意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填写正确。高校初审意见栏,经办人、负责人都由就业办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
(2)学生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残疾人证复印件。
5、特困人员所需材料。
(1)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表格要求填写内容,注意身份证、开户银行账号填写正确。高校初审意见栏,经办人、负责人都由就业办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
(2)学生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证明。县级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
6、贫困残疾人家庭所需材料。
为简便工作,建议此项按照低保家庭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来申请办理。
具体信息可联系系部就业干事许翀瑞老师 联系方式:1872090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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